最近开启新书《大明王朝的7张面孔》,依然是张宏杰的书,习惯的文风和思考方式,通过对细节的描述来告诉读者一个更加细致和不一样的历史。
我们大多接触的历史都是编年史,按照年份由远及近的把每个朝代经历的人和事记述出来。有的作者记述的有趣,比如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读完了十分过瘾,对于历史人物以及各种史实都有了更生动的想象,但当年明月更多的是绘声绘色的描述,少了更加深刻的思辨。这方面张宏杰就非常擅长了,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这本书通过有明以来的7个人物来把明朝从创业、守业再到落魄的过程做了大致勾勒,其中对于每个人物的内心有更深的探究。
朱元璋作为明朝的开创者,殚精竭虑的把王朝建立,并通过一系列厚黑学的手段铲除功臣能将,通过严刑律法把老百姓固定在网格化的土地上,规定好他们的从衣着到行动的每一个细节,以期自己的子孙能够轻松的把这份家业继承。
但他忽略了历史规律,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来自农民的狭隘世界观,更高估了后世子孙的聪明才智。后世的史料告诉我们,老朱家并没有很好的基因,无论是聪明才智还是身体素质都不优秀,朱元璋真是祖上冒青烟出了一个奇才,之后就再无后续了。如果成祖朱棣算得上是一代明主,明朝就再难有可以数得上的皇帝了。不自量力被瓦剌俘获的明英宗朱祁镇,不务正业贪图享乐创建“豹房”的明武宗朱厚照,三十年不上朝的明神宗朱翊钧,登基一个月就暴毙的明光宗朱常洛以及他的木匠儿子明熹宗朱由校,最后的吊死在煤山的明思宗朱由检。与清朝爱新觉罗家族相比真的是差远了。
朱棣,靠篡位得到的皇位,终其一生都在为稳定自己的政权,维护自己的权威做努力。可能是这种心理促使了永乐朝的一系列名留青史的功绩。为了讨好文人而修撰《永乐大典》,为了证明自己的文治武功而让郑和七下西洋,为了表现自己宽厚,开放海禁,减轻税负。从朱棣的心理分析,可以看到很多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影子。
这本书里记录的皇帝就只有太祖和成祖两位了,剩下的都是明朝的官、奸甚至匪。
海瑞,被记录了下来,作为明朝最清的官员,他怀揣了做圣贤了理想,至死不渝。为了这个理想,他可以直言劝谏嘉靖,文辞犀利,视死如归。但在牢狱中得到嘉靖驾崩的消息时,他又悲伤痛苦到呕吐不止。理解了海瑞的成长以及内心的追求,对这两种看似矛盾的行为就能够理解并感动了。只是我不认同海瑞的这种行为方式,无法变通就无法实现理想,我更欣赏王守仁和曾国藩的那种知行合一。
接下来是魏忠贤,天启年间的大太监。从20岁进宫到50多岁得势,他默默无闻了30多年。但老天爷想做个实验,就把他推到了权利的巅峰。只可惜他的权利只持续了6年多,就因为皇帝的去世而烟消云散,最终被赐死并殃及全族。魏忠贤在权利巅峰的时候,明朝出现了末世的各种怪现象。从称呼他为千岁到九千岁再到九千九百岁,还有在生时就为他建祠堂,全家供奉,更有官员把自己的儿子认作他的孙子以示自己遵其为父,哎,看着张宏杰搜罗出来的史料,真是瞠目结舌。
还有张献忠,这个杀人狂魔,心疼四川的老百姓,心疼大明的老百姓。那些残暴的经历以及张宏杰对农民起义的深刻思考,我准备再单独写一篇。有张献忠才有了后来清朝的湖广填四川,因为四川的百姓被张献忠屠戮殆尽了。先杀士人再杀百姓最后连自己的川籍士兵都杀,真是个现世阎王。
最后的两张面孔,张宏杰给了两个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吴三桂和郑成功。
对于吴三桂的认知,我主要的来源是金庸先生的鹿鼎记。老谋深算、暗藏玄机、卖主求荣、终被剿灭。但认真了解了细节后,才发现吴三桂的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豪壮。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惜拼死一搏,反正两边都不是正主,投降哪边都会做贰臣。只是替吴三桂惋惜,那么拼命的为清廷卖命,可以说是出生入死,荡平中原。多尔衮有了吴三桂这个利器简直可以躺赢了。可是被儒家传统思想武装的康熙不能容忍吴三桂这样的行径,逼得他做出了造反的决定,在62岁的高龄再次披挂上阵,最终折戟沙场。了解了更多的事实会对历史有更温情的理解,能够在史册中留名的人物都不是简单的脸谱化的。
郑成功就更悲惨了。先说下我自己先前的脸谱化认知,民族英雄郑成功,打走了荷兰侵略者,收复了宝岛台湾。了解了更细节的历史后,知道了郑成功是为了恢复大明江山才拼死打下了台湾,用血和意志战胜了当时强大的荷兰(明朝末期荷兰是最大的海上强国),对荷兰的堡垒热兰遮城进行了8个多月的围困,最终取得最后的胜利。但当郑成功刚刚准备秣兵历马,以图大业之时,却接到了南明永历皇帝被吴三桂剿杀的消息。郑成功为了永历皇帝牺牲了自己的全家,父亲郑芝龙被顺治斩首;牺牲了无数自己的手下,夺下了台湾这块飞地。但此刻,他效忠的对象却没有了,他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失去了支点。在这种空茫无助的情况下,郑成功悲郁的离开了人世。可能当今人无法理解郑成功的失落,在儒家思想盛行的明代,士大夫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忠孝,忠于君而孝于父。郑成功为了终君而牺牲了孝义,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可没成想连最后的君也没来及忠于。哀莫大于心死,虽坐拥百万家财和强兵厉马,但精神的世界已经坍塌,心疼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