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行政处罚落地,隋田力收首张“专网通信案”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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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行政处罚落地,隋田力收首张“专网通信案”罚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又一涉“专网通信案”上市公司行政处罚落地。

4月10日晚,ST宏达(002211.SZ)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宏达存在包括未按照规定披露实控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利润、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三项违法违规事实。对此,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款。

牵涉十余家上市公司的“专网通信案”,曾被媒体称为“2021年A股最大骗局”。随着证监会对ST宏达行政处罚落地,背后隐藏的实控人隋田力也正式收到第一张涉“专网通信案”罚单。然而对于ST宏达来讲,退市警报仍未完全解除。

认定三大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宏达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19年1月5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鑫。事实上,隋田力与上海鸿孜的法定代表人杨鑫约定,由上海鸿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宏达新材股权,隋田力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宏达新材未按照规定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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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告

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该业务由隋田力主导,通过产品拆解、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循环,产品实际未最终销售,无终端运用。

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5亿元、成本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亿元、成本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宏达新材上述行为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三、2020年年度报告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2019年10月,宏达新材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时,管理层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仅基于上海观峰的贴片业务。从2020年开始,为掩盖商誉存在明显减值并完成对赌业绩,杨鑫提议并由隋田力决定,在上海观峰开展大规模的组装业务。宏达新材2020年末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除贴片业务外,还包含大量引入的组装业务,认定的资产组与商誉初始确认时认定的资产组(仅包含贴片业务)不一致,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导致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75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05%(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10.70%)。宏达新材上述行为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控人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追溯调整业绩,退市警报仍未解除

据媒体梳理,自2014年起,至少有13家上市公司涉及该“专网通信案”。统计显示,相关上市公司累计金额可能超过900亿元,被媒体称为“2021年A股最大骗局”。

受“专网通信”骗局影响,华讯方舟、*ST凯乐均已退市;为此披星戴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此次涉案的ST宏达曾表示,公司预计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过就目前来看,退市警报仍不能算完全解除。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盈利3500万元至5000万元,同比上升104.88%至106.98%,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5200万元至3700万元。

ST宏达行政处罚落地,隋田力收首张“专网通信案”罚单

公司公告称,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已经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公司认为事先告知书明确了“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为虚增收入和利润,因此《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9000万元不再需要支付,由此增加公司利润9000万元。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上海观峰原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睿”)需补偿给公司22,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按《收购协议》已累计向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支付现金共计1.35亿元,剩余9000万元尚未支付。

ST宏达表示,由于考虑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履约能力弱,很可能无法支付对公司的业绩补偿,公司仅确认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其余13,500万元的业绩补偿款是否能够收回无法确定,暂不确认为金融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报和2022年三季报显示,ST宏达2021年末净资产为5302.72万元,2022年9月末净资产为2887.10万元。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2019至2020年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事项,需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若追溯调整后2021年、2022年末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充分提示追溯调整风险。

ST宏达表示,公司业绩补偿款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会计处理会增加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利润9000万元,增加净资产9000万元。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追溯调整结果为准。

资料显示,ST宏达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首家硅橡胶行业的上市公司。截至4月11日收盘,ST宏达报2.93元/股,市值12.67亿元。(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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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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