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被冻结了24小时的“珠海万达商管50亿股权”解冻了,一天之内价值超过1200亿元的股权被封了又悉数解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据了解,此次冻结的珠海万达商管股权源于万达和广东一家企业的经济纠纷,双方涉及的纠纷金额也就几千万元,但是该企业通过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冻结了珠海商管50.7亿的股权,公示信息一出引来众多媒体的报道。
据了解,珠海万达商管正处于申请上市过程中,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2022年净利润达75.34亿元。此次被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50.7亿股权占总股比约为78%,根据之前启动IPO时的公开估值,珠海万达商管Pre IPO投资人的入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4元,按此计算此次被冻结的珠海万达商管50亿股股权价值约为人民币1242亿元。
几千万元的纠纷竟然可以被法院查封几百倍的资产,实在令人费解。如此巨额查封无疑会对珠海万达上市带来很大影响,幸好冻结了一天就迅速解冻了。
无独有偶。7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在其个人账号,以“万科、万达闹翻脸,法院查封千亿股权资产如何看?”也是涉及的超额查封,刘纪鹏教授就超额查封、偿债能力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给予了专业解读,同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司法建议。
刘纪鹏教授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超额查封,主要还是法院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一是实收资本就是企业的净资产的误区。以大连商管为例,净资产是实收资本的65倍。二是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的误区。注册资本只表示企业在未来时期要达到的资本数量,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当前实缴的资本金额。上海虹口法院冻结的这19.8亿,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19.8亿资产。刘纪鹏解释道,该笔股权是对应着大连万达商管1287亿的股权资产,与双方争议的标的资产13.8亿相比,高出94倍之多。
企业存在经济纠纷通过司法冻结是很正常的司法手段,但是如果应用不当,就会带来负面效应,尤其是超额查封这类现象屡有发生。因此最高法在2020年专门出台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应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
这种超额冻结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每次冻结都是一纸公告,没有过多的信息披露,导致公众以为被查封的企业遇到天大的麻烦,到头来也就几千万、几个亿的纠纷。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不仅仅是声誉受到严重影响,还会影响到上市,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
在刘纪鹏看来,当前经济下行,全国经济诉讼普遍增多,如果基层法院这一标准掌握的不好,双标混乱,引起社会大面积的信任危机,不仅对于经济发展不利,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亟待通过公正的法律判决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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