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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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一桩离婚案牵出股价操纵,秀强股份(300160.SZ)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深交所也很快向秀强股份发去关注函。针对其中疑问,7月20日晚间,秀强股份披露了相关方的答复。根据回复内容,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卢秀强并不知悉协议的存在,张小伟本人也表示虽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执行。

钛媒体APP发现,回复内容对导致协议未实际执行的原因、是否提供1亿元操盘资金等关键问题含糊其辞甚至避而不答。针对前述疑问,秀强股份内部人士回应,签署协议确实是违规的,该事件发生久远,公司核查手段有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据中国证券报掌握的线索显示,卢秀强还涉嫌违规占用资金。

否认操纵股价,关键问题避而不谈

据此前中国证券报发布的《神秘协议意外流出秀强股份总经理被曝涉嫌操纵股价》一文,秀强股份原董秘张小伟前妻称,2016年张小伟与操盘方吴伟签订协议,出资2亿元由吴伟拉升秀强股份股价,疑似助任董事长卢秀强高位减持。不过在操盘数月后,吴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股价拉升至目标位置,而后无疾而终。

据悉,该协议签订于2016年11月6日。内容显示,张小伟将其持有的3383.83万股股票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吴伟,由吴伟确保减持均价不低于15.5元/股,超过均价部分的收益归吴伟所有,合作期限为半年。

双方约定了2亿元的具体打款日期: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打1亿元到吴伟指定融资机构转化为2亿元投资账户,首次大宗交易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再将剩余1亿元打到吴伟指定融资机构转化为2亿元投资账户。

协议中的3383.83万股股票分别是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1808万股、江苏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1575.83万股。

卢秀强在回复函中声称,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期间多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做质押融资借款,为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需要,口头委托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小伟具体办理股票减持事宜。但没有委托张小伟签协议,也并不知悉协议存在。

张小伟也表示,2016年11月6日,在未向卢秀强汇报的情况下,与吴伟签了与本次股票减持相关的协议,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上述协议并未实际执行,因此事后也未向卢秀强汇报。2017年3月,张小伟将卢秀强委托的股票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给其他方,本次减持与上述协议的签署方、协议所涉内容均无关。

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令人疑惑的是,该协议后续受哪些方面影响而未实际执行?既承认签署协议,又表示未实际参与应作何理解?秀强股份内部人士向钛媒体APP表示,首先,签署协议确实是违规的,按照张小伟当时的身份也是不合适的。但是该协议后面没有实际执行,公司落实的结果就是张小伟回复的相关内容。

重要的是,张小伟是否提供了1亿元操盘资金?上述人士称,我们的回复内容仅针对问询。1亿元操盘资金提供与否会涉及到实际执行,如果真提供,那应该不会是张小伟目前这样的回复内容。公司也多次与他强调,如有不实本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核查方式非常有限,时间也紧迫,我们只是把核实的情况进行披露,目前为止没有计划再进一步追查。该事件历史太久远,且核查手段都是通过当事人的问询,上市公司也没有更好的途径能去核查得更清楚。关于新闻报道的内容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也有一些偏差,我们没有办法去判定,该人士坦言。

回复函中,卢秀强与张小伟都对操纵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予以了否认。但钛媒体APP发现,相关减持公告与协议部分内容一致。

根据报道,2016年11月15日,吴伟在通话录音中承认,“是我们弄的,当时只是想试盘,没想这么快弄上去,那天打上去涨停是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

对应股价走势,2016年11月15日,秀强股份开盘后迅速拉升涨停,报收12.28元。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当日上榜营业部合计净买入5670.71万元。其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分公司位列买一、买二席位,买入金额分别为2674万元、2673.99万元。

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2016年11月16日,即协议签署后10天,秀强股份再次大涨6.06%,收于13.03元。当日盘后秀强股份发布了关于实控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其中,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5号减持不超过1808万股,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3号减持不超过1575.83万股。减持股份合计数3383.83万股以及交易方式与协议内容所示一致。不过秀强股份未在回复函中对上述“巧合”予以明确回应。

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前实控人再被曝黑料,公司曾因信披问题被警示

涉嫌股价操纵一事还未明朗,卢秀强又被曝黑料,只不过这次是违规占用资金。

据报道,2019年,张小伟称卢秀强从新余中启教育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中启”)的账上挪用2亿元炒股,有被监管调查的风险,可能会受牵连,由此哄骗前妻离婚。

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天眼查显示,新余中启成立于2017年3月16日,由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卢秀强、北京云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桥”)、新余泓明晟德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泓明”)分别持股66.67%、27.43%、5.88%、0.02%。

钛媒体APP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新余泓明为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卢秀强为有限合伙人。2017年7月27日,新余中启增加东证融汇、北京云桥为有限合伙人,注册资本金从1.4亿元增加到5.1亿元。2020年4月,新余泓明委托第三方审计发现,卢秀强利用其实际控制合伙企业印章、银行优盾等便利条件,大量挪用、侵占合伙企业资金,累计金额达3.68亿元。至一审民事裁定书发布,仍有1亿元未能偿还。随后新余中启又提起上诉,但于2020年9月1日撤回。

原董秘承认签署股价操纵协议但未执行,秀强股份回应确实违规,但事情久远核查手段有限

钛媒体APP向秀强股份求证,上述人士表示,新余中启为卢秀强个人出资设立,与上市公司并无关联。

钛媒体APP注意到,秀强股份方面也曾因“不精准”披露被罚。2019年至2020年,特斯拉充电桩概念大火。2020年2月4日至2月20日,秀强股份靠蹭热点走出12个涨停,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内容显示,公司知晓“特斯拉概念”系公司股价异动影响因素,但未能在2月7日、2月12日、2月17日的股价异动公告中披露与特斯拉业务相关情况。

江苏监管局还指出,2019年半年报中,秀强股份披露“目前国际知名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商推出以玻璃为材料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玻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开始批量生产供货”。事实上,秀强股份接到的该新能源汽车厂家订单为样品订单,却将其陈述为“批量生产供货”。

2020年3月,卢秀强与时任董秘高迎也因此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2021年,秀强股份实控人易主珠海市国资委,业绩一度向好,但如今却要面对前实控人遗留的历史问题。自该事件曝光后,秀强股份股价一度创下近两年内新低。截至7月21日收盘,报6.11元,较2020年以来13.34元的高点已然“腰斩”。(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陆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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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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