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间冠石科技(605588.SH)推出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将对包括财务总监在内的34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拟授予65.5万股公司股份,认购价格较低,相当于五折优惠。
根据冠石科技公告,股权激励业绩层面考核只有营收指标:以2022年11.08亿元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和50%,即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10%、18.18%、15.38%即可“解锁”。与冠石科技2019-2021年85.66%、32.32%以及26.34%的营收增长率相比,前述考核目标似乎并不高。但对于2022年营收大幅承压的冠石科技而言,该业绩目标似乎也凸显了其对未来成长性的担忧。
业绩要求只涉及营收指标
根据冠石科技披露的股权激励草案,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7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986%。其中首次数量65.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0.89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726%;预留授予7.5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274%。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7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与公司7月28日收盘价40.13元相比,授予价格接近5折水平。
股权激励解锁条件与营收挂钩。据公告,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冠石科技2023-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需分别不低于10%、30%和50%。
细究之下,业绩层面考核要求“门槛”并不高。按照冠石科技2022年收入测算,公司2023-2025年的营收收入考核目标分别为不低于12.188亿元、14.404亿元、16.62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18.18%、15.38%即可“解锁”。
过往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冠石科技的营收增长率分别为85.66%、32.32%以及26.34%。与过往几年的业绩增速相比,此次考核目标有进一步放缓的趋势。
不过,这背后也折射出冠石科技当下业绩承压现状。资料显示,冠石科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特种胶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冠石科技2022年的营收约11.08亿元,同比下降20.69%,对应的归属净利润约0.82亿元,同比下降17.25%。
冠石科技坦言,自2022年起,受全球地缘政治冲突频发、通胀持续高企、全球化进程放缓等因素叠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消费者信心及消费能力低迷,使得显示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需求短期内处于低迷状态,行业整体盈利水平较往年有明显下滑,市场竞争更趋复杂严峻。公司在制定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时,基于对公司未来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历史业绩、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该指标可以较好的反映公司成长性。但能否达成考核目标有待时间验证。
公司及财务总监一个月前遭警示
据冠石科技介绍,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4 人。
其中,第一激励人为冠石科技时任财务总监潘心月。潘心月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的3.4247%;其余63万股由朱乐、王连飞等33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获授。
钛媒体APP注意到,冠石科技及时任财务总监潘心月今年6月15日刚被上交所警示。
据了解,2023年4月28日,冠石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初新增超大尺寸的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2022年前三季度均采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因未获得总额法风险下应有的回报,公司将前述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业收入0.26 亿元、1.09亿元、1.5亿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18%、17.69%、17.42%。冠石科技表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应等额调减营业成本,不影响其他财务指标。
上交所指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表明公司前期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可能损害投资者知情权、影响投资者决策。公司对相关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潘心月作为冠石科技财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冠石科技及时任财务总监潘心月予以监管警示。潘心月是否符合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钛媒体APP致电冠石科技进行咨询,但对方电话并未有人接听。(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刘凤茹)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钛媒体微信号(ID:taimeiti),或者下载钛媒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