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R2》非传统同人文:鸟类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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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R2》非传统同人文:鸟类鉴赏

感谢圣丹斯市立出版社的邀约,我十分荣幸为本刊写作卷首文章,希望每位读者都能在圣丹斯的乐土上,寻找属于您的宝藏。

7月16日的破晓,我踩上了一块暗绿色的“短毛地毯”,丰富的露水扑上裤脚,苔藓夹囊里涌出小股清流,将暗色地毯洗得干净发亮。东边升起的朝阳在我的身后投下一条孤零零的、长长的影子,除我以外再无两脚人类。根本没人会选择在闷热潮湿的正夏清晨外出,因为他们都有干燥温暖的被窝,亲切而熟悉的黄油面包,锃亮的小牛皮鞋,和随时待命的双驾马车。虽然我的单人行李箱里只有沿途旅人慷慨解囊的硬邦邦玉米饼,随时待命的破洞长靴,和软如黄油的双腿,但我即将拥有鲜为人知,甚至独一无二的宝藏。

我的左肩扛着三脚架,右手拎着相机皮箱,腋下夹着观鸟手册,胸前挂着单筒望远镜,走入小腿一般齐的沼泽,我“七条腿”的影子比雷电劈打的冷杉树更加高大诡谲。巴约恩瓦沼泽地的宝藏们却对我这样的异乡异客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自顾自地唱着独属它们的清晨交响曲。开始,我听见了噪鹃凄厉如啼哭的声音,祖母说它的声音是不祥之兆,可我知道噪鹃的声音绝对是个好兆头。下一刻回应噪鹃的,是矮树丛里不耐其烦的连串“嘟嘟——咕咕咕”声,我立刻察觉这是杜鹃一家外出觅食,或是外出寻觅下一处可以强霸的他人之家。越来越浓郁的金黄色阳光穿越我头顶的垂叶榕,跨过远处的矮丘,温吞地拉开灰蓝色的沼泽晨雾。水雾堆积在我的脖子和手臂上,凉飕飕地混着闷汗下流,阳光却是暖和地洒在脸上,倒也感觉不赖。

柳莺也睡醒了,窜出灌木丛,又迅速消失在芦苇叶之间,只剩下绿棕色的点点光斑。以我贫瘠的鸟类学知识,我不足以辨认出它们是黄喉、红脸、黑顶、还是什么淡眉、黑眉、棕眉柳莺……天哪,它们的名字简直比圣丹斯火车站的旅客还多!在一溜废弃渔网架子附近,我望见两个挺拔的白色身形,两只小白鹭低着头,轻声细语地交流昨晚的好梦。右边那只刚抬起一只脚,试探地碰了碰面前的浅水滩,左边那只如同踩中地雷似地惊慌逃窜。我没忍住笑出声,两腿很自觉地连连后退,小白鹭无疑受到水中惊吓,而沼泽地里能惊吓到长有翅膀的自由精灵们,唯有暗藏水下的凶猛短吻鳄。

水面依然平静,没有冒出短吻鳄的吐息气泡,水边芦苇有了动静。原来,吓走小白鹭的是另一位纯白帝王——半人高的雪鹭。它高傲地踩过小白鹭踩过的沙地,拖着扇形展开的白色尾羽,款款巡视着浓绿色的湿润沼泽。金色的长腿在泥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脚印,雪鹭的羽毛繁杂得像法式洛可可蛋糕裙,生长在它的身上并不厚重,反而让它更像裹挟雪花的冰雪之神,踩着金靴子行走肮脏泥泞的人间大地。

在短暂的宁静中,雪鹭极其缓慢地扭头盯着我,放大黑色瞳孔,无声地询问我为何前来它的巴约恩瓦沼泽;为何身边站着三条腿怪物和方形盒子;为何脸上挂满纠缠不清的脏兮兮胡须。我吞了口唾沫,伸手快速按下快门,正巧拍下它与我对视的模样。雪鹭头顶的羽毛膨胀,皮肤撑起挺立的羽毛,让白色冠羽随着微风摆动,摇摇欲坠,仿佛随时会消散空中,随着夏日烈阳融化成看不见的水渍。我的余光捕捉到一阵翅膀扇动,一抹极其扎眼的艳红色一闪而过。我连忙举起望远镜,急匆匆地对焦,对焦……它乖巧地蹲在渔网架子最高点,收起爪子,蹲在窄窄的木桩顶端。而我的大脑还沉浸在方才遇见雪鹭的震惊中,脑子一片空白,将观鸟手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红色小鸟的名字。

“EFG……P……P,S……该死,你到底在哪儿?你是谁?!” 我嘟囔着,由嘟囔转为旷野中的大喊,连雪鹭都不愿再理睬我,挥动翅膀翩翩离开沼泽。小红鸟还在木桩顶端休息,红色像火上浇油一样点燃我的烦躁和愤怒,我简直想狠狠地辱骂自己不中用的脑子,甚至想不起它的名字,它应该很常见,应该脍炙人口,应该——

“嚯,有只北美红雀。”

一个低沉的男音从身后传来,我随着他的话附和:“对对对,是的,对,它就是叫做北美红雀!我就知道它叫这名字……”

“我很清楚您知道,梅森先生。”男人微笑起来,帮我捡起散落脚边的观鸟手册,伸出右手与我友好相握。幸运的是,我再一次遇到了那位传奇小子,不羁牛仔,幸运星亚瑟·摩根先生!

亚瑟·摩根先生与我的每次相遇都如天降福星般恰到好处——第一次,他像阿瑞斯*一样从两匹凶恶的郊狼口中,夺回我的行李包,着实给我这个初到南部的新人留下深刻印象。天哪,想想那两头郊狼的眼睛,想想他们夜晚的低沉嚎叫……不,我的意思是,想想摩根先生不畏的眼睛,想想他宽慰的声音。第二次,亚瑟·摩根先生毫不犹豫地翻上马背,与脱缰野马短暂缠斗,在青绿山丘上留下亮银色波纹。他与我相似,都是从自然怀抱里长大的上帝子民;而摩根先生又显著与我相异,他的面容更干枯沧桑,他的手腕更果决有力。他绝对比我的心脏更热忱,比我走过更多的野性之路。

比如此刻,亚瑟·摩根怀抱双臂,疑惑又欣喜地上下打量着我。他口中嚼着一条干肉桂烟,右手绕着一圈麻绳,绳上牵着高傲油亮的香槟狐步马。它谨慎地朝我这个陌生人喷气,拘谨地踮脚退到摩根先生身后,绷紧全身肌肉,随时等着主人一声令下,奔驰出击。

“你怎么样?”他轻轻拽了拽缰绳,示意狐步马上前与我打招呼。

“显而易见的,我还没被吃掉呢。”尽管我这样说了,这匹高大的马儿走到面前时,我还是被它滚烫的肉舌头吓了一跳。摩根先生很快拽着绳子让它退后,快速地把缰绳拴在枯木桩上,同时发问:“你这次又在招惹什么动物呢,梅森先生?”

“阿尔伯特,我的救命恩人先生,您叫我阿尔伯特即可。我可没招惹它们,我只是看着那些羽翼,听着那些妙音——”

“哦,你在看鸟。”摩根先生总结地说,补上半句:“你叫我亚瑟就行,阿尔伯特?”

“是‘观鸟’!亚瑟。”我立刻纠正他,正好越过他的肩膀刷刷拍摄两张苍鹭起飞照。“我不止是站在定点‘看’它们。我要走很多地方,悄悄地等待最好时机,有时甚至得等上一整天。我还要记录它们,摄影笔记并用,最好还能弄点真东西。”望见亚瑟不置可否地挑眉,我突发奇想地补充一句:“我猜……你不会刚好知道巴约恩瓦沼泽里哪儿有玫瑰花鹭吧?”

“玫瑰花鹭?”亚瑟摸着下巴,低头思考,抬手指向东北方向的浓密芦苇丛。“大叔说他见过几只会在水草间行走的粉色长脖子鸡,也许是你想找的鸟?”

“它可不是长脖子鸡,鹭是一种涉禽,它属于鹮科。和鸡类差了十万八千里——玫瑰花鹭怎么能和愚蠢的母鸡相提并论,母鸡又吵闹又脏臭,天哪,爱荷华的鸡场简直是撒旦地狱……”我左右拎着行李箱和照相机脚架,一深一浅踩进齐小腿的泥泞地里,不断有荨麻火辣辣地掠过脸颊,狼狈得像只横行螃蟹。亚瑟更加游刃有余,他快速砍掉挡在前面的芦苇,清扫地上匍匐的藤蔓。他甚至还有空停顿脚步,摘取附生腐木的夜夫人兰花,抑或弯腰拾取藏在草木之间的小黄花杓兰。柔软新鲜的奇珍异草装进亚瑟的随身挎包,露出几朵鲜黄的花瓣,颠簸地跟着我们四处游荡。我意外于像他这样的牛仔男人还会收集花草,转念一想,男人也像雄鸟,收集新奇玩意吸引雌鸟,或是装饰自己搔首弄姿。

行至半途,亚瑟非常知趣地拿走我肩膀的照相机脚架。“谢,谢谢。”我气喘吁吁地快步跟上。他比我原以为的更会……照顾人。我暗暗揣测亚瑟·摩根背后故事,随着太阳越升越高,苏醒的鸟儿也越来越多,我转而专注于寻找此行的‘宝藏’。

如手册所写,蓝松鸦总会成群出现,那些年长的成鸟身披自然界中少见的天蓝色,直直地飞向与其如出一辙的碧蓝天空;那些年幼的雏鸟也有了明显的黑色头冠,跳跃于松树枝杈之间,偶尔露出白色小脸。它们并没有看向闯入沼泽的两位人类,而是盯向对面树杈上的雪松太平鸟。雪松太平鸟转身时,我瞥见了它深色翅膀上的醒目橙红色纹路。科学家说,深色背景下的橙红色是恐吓捕食者的警戒色,而观鸟人说,橙红色是每只不同雪松太平鸟的名牌——就像你我脸上的痣,手臂上的体毛,皮肤的胎记——长期驻扎野外的观鸟人也说过,西部牛仔吓倒敌人可不是靠屁股上的奇怪胎记。北美黑啄木鸟“咚咚咚”的噪音由远变进,我本以为自己能一睹攀禽与野蛇的对决,结果只看见啄木鸟挖出树干蛀虫,“咚咚咚”的连续啄木声让我更加急躁,连玫瑰花鹭的影子都没见到!

更深入芦苇丛,意味着我们越难看清鸣叫鸟儿的真面目,越容易觉察到平日隐匿的另一个庞大类群。亚瑟加大了挥动砍刀的动作,开始大声吆喝,制造噪音驱赶拦路的臭鼬、黄鼠狼、甚至可怕的短吻鳄。我偷偷瞄了一眼亚瑟背后的双筒枪,心里踏实不少。蒲草丛猛烈摇晃着,里面飞出小群绿头鸭,我即刻上前,观察它们群飞时亮出的镜羽。

“等等,阿尔伯特。”亚瑟快一步跃到我前面,左手像条粗钢拦在我面前,右手条件反射地握紧双筒猎枪。他半弯下腰,弓着背,灰狼似地敏锐扫视面前悉悉索索的蒲草丛。大气都不敢出的我连忙捂住嘴,僵硬地定在亚瑟·摩根身后,直到男人挺起身,轻松地垂下双手,指了指三米外一片压倒的芦苇:“应该是野貂,已经逃跑了。我先去看看。”

亚瑟一大跨步走到折损的芦苇之间,挥挥手让我过去。“安全了。”即使他嘴上说着已经安全,可亚瑟的表情算不上轻松。当我看到他手指的东西时,失望和悲痛瞬间席卷,我差点一个趔趄坐在地上,只能发出一声沉重叹气。

“我的老天……你怎么能对美丽造物下如此狠手。”我说,深呼吸三次,才勉强地走上前,仔细端详躺在芦苇丛里的鲜红色鸟类尸体。正是我苦苦寻找的宝藏——玫瑰花鹭,可我绝对没想到它会以四肢拆解的方式呈现眼前。冷静,专注,你找到它了,阿尔伯特!我脑海里的声音咆哮着,强行撑起我仍在失神颤抖的双手,敦促着我掌握观察玫瑰花鹭的大好机会。

诚然,我相信几乎没人能近在咫尺地观察揭秘玫瑰花鹭的身体构造,它盘曲躺在地上,像断臂的维纳斯,像失去翅膀的胜利女神,更像碎裂的东洋粉彩瓷。黑色眼睛逐渐失去光彩,浑浊瞳孔里倒映着头顶的刺目朝阳。完全升起的太阳照亮芦苇之间的凶杀案现场,玫瑰花鹭的羽毛像泡沫一样蓬松,阳光照在羽毛复杂的结构表面上,散射到四面八方,呈现原本的嫩粉色。坚硬光滑的羽毛结构将光线弯折,射出截然不同的红、橙、青、紫的彩虹色光谱。我换个角度,彩虹光泽又消失了。*

野貂咬断了玫瑰花鹭的长脖子,非常幸运地避开其他部位。我和亚瑟迅速支起架子,近距离拍摄半米长的翅膀,扁平如银勺的鸟喙,还有高跷般的瘦长鸟爪。一阵忙活后,我从起初见到尸体的遗憾变为兴奋,掀起玫瑰花鹭无力的翅膀,轻轻挠过它翅膀内侧的白色绒羽。直到亚瑟低声问我是否要回程,他下午还有安排他事。我捡起尸体旁边的粉色飞羽,对着太阳折射出浅金色的反光,郑重其事地放在亚瑟手中。

“噢……”他有些惊讶,但眼睛里更多是赞叹和欢喜。“帽商肯定很喜欢它,女士们也喜欢,它能卖个好价钱,我猜?”

“摩根先生,这是玫瑰花鹭的次级飞羽。”我严肃地说,翘起小拇指点着羽轴、羽片、最后落在羽根粘连的鲜血斑点上:“现在您手里捏着的,是自然演化的奇迹*。”

“烟化*……”他嘟囔着第一次听见的单词,发音并不标准。我并不打算和牛仔解释达尔文学说,但亚瑟小心地托着轻飘飘的羽毛,摸出衣服内侧的鹿皮封面册子,打开册子将羽毛夹在中心,露出一瞥温和可爱的嫩粉色。“这尸体怎么办?”

我叹了口气,又环绕这堆迷人的粉色碎片看了三圈,最终拿起照相机走向回程。“我们回去吧。”

“鸟的尸体——”“留在这儿,留给野貂、黄鼠狼,和郊狼。”

“我以为你很喜欢鸟。”亚瑟疑惑地问,他还是跟上了我。

“但我不能拿走不属于我的东西。它是上帝的造物,我们是上帝的仆从。上帝想要收回遗落人间的玫瑰,那便让他回收。”我们沙沙地走在芦苇之间,听着更大的沙沙声向玫瑰花鹭尸体方向奔去。“上帝会安排其他造物回收它,绝不是我们。它从天上降落人间,也该从捕食者的粪便里归于大地。”

“你还是个神论者了?阿尔伯特?”

“我不反对印第安人用熊鹰羽毛崇尚武神眷顾,我也会给小女儿买个装饰染色羽毛的捕梦网……亚瑟,我只是相信那些必然的规律。”

他沉默了一会,我们也走回拴着香槟狐步马的地方。亚瑟灵活地翻身上马,临行前摘下帽子,朝我展示帽子上的斑点花纹羽毛,肯定是竹鸡的羽毛。“而我相信人。每次我能救下你绝不是什么必然规律……只是因为我从小长在这片土地上,长辈们训练我如何面对郊狼、如何直视短吻鳄的眼睛、如何一次次被野马踢倒再重新爬起,挂上缰绳……”他轻轻朝右方拽了拽缰绳,狐步马立刻向左拐弯。“伙计,正是因为我们做过,所以它们如此结局。”

我若有所思地停顿原地,亚瑟已经骑行到五步开外。“再见了,阿尔伯特,祝你在南部好好活着。”

“再见,朋友,借你吉言!”

亚瑟·摩根的祝福灵验了。三周后的夜晚,我坐在鹿皮帐篷下,点燃煤油灯里最后半根蜡烛。明天我便要离开贫瘠但宁静的巴约恩瓦沼泽地,去往喧闹的圣丹斯麻雀窝。

我搁下笔,收起与摩根先生的合影,放进印第安人赠予的熊鹰羽毛鹿皮文件袋里。我抬起头,深深地在雪松林中满足叹气,撞见了一群酒足饭饱的秃鹰,它们还在我头上落了泡热粪。

多么美丽的乐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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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行列

*阿瑞斯(希腊语:Ἄρης、英语:Ares),是古希腊神话中的战争之神,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

*此处为描述羽毛结构色:结构色是由于物体本身结构的存在对光产生了反射、衍射、干涉等物理作用产生的颜色。无须用染料、颜料着色就能产生结构色。例如, 孔雀的尾羽呈褐色,但羽毛的微观结构让它们反射蓝色,绿松石和绿色的光,通常呈现彩虹色。

*莱纳德·内森《左撇子观鸟日记》1999年

*亚瑟的发音并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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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感谢伟大小欧的伟大脑洞和伟大brief!@OXOMTP 三期是让我能写出“原来同人真的不止这样”的东西,不去谈论感情,甚至不去谈论人类,去走入那个时代,写写地域科普。文章中尽量参考北美观鸟手册,如有bug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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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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